| 关于处理温州市洞头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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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27件。依照《洞头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大会主席团授权,洞头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
一、把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27件议案全部转为代表建议、批评、意见,连同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16件、闭会期间2件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共145件,一并交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及有关部门办理。
二、将下列建议合并成关于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交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牵头办理,由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督办。
1.柯冬琳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民办幼儿园教师享受公办教师“五险一金”等同等待遇的议案》(27号);
2.陈余飞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鹿西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支持力度的建议》(62号);
3.郑海珍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解决洞头区民办幼儿园教师“五险一金”问题的建议》(127号);
4.曾燕辉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解决洞头区民办幼儿园教师“五险一金”问题的建议》(132号);
5.南建军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解决洞头区民办幼儿教师享受与公办教师相同退休待遇的建议》(136号)。
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扶持民办学前教育有关建议,集中反映了全区民办学前教育的现状。区政府要做好民办学前教育规划,加强规范化管理,抓好师资培训,落实扶持政策,强化经费保障,更好地推动我区民办学前教育发展。
三、区政府和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坚持求真务实,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代表建议所反映的问题,深入了解代表意图和建议的内涵,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增强办理的可操作性和答复的针对性。要加强领导,细化分工,主动联系代表,增进代表与部门的沟通联系,采取邀请代表参加调研、座谈等形式,充分听取代表意见,认真吸纳代表合理可行的建议。要从多种角度来完善代表建议的内容,充实丰富代表建议。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多种途径和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办理任务,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答复代表及领衔代表所在的街道人大工委、乡镇人大主席团。
四、区政府要在年终报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在年终根据情况听取重点建议办理和督办情况汇报。办理工作结束后,区政府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时,要详细报告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并将所有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及办理结果向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作出书面报告。
五、区政府要对十三届人大五年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并向主任会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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