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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和“七五”普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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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3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视察组,走访了区司法局、鹿西乡等部门单位,召开由区委宣传部、区法制办、经信局、教育局、公安分局、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座谈会,全面了解了我区“六五”普法工作情况和“七五”普法工作安排。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六五”普法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着力落实目标,普法任务全面完成。一是落实组织领导目标。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将普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落实“法律六进”目标。区政府深入推进“法律六进”,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的法律需求,分类指导,因人施教。5年来,举办各种干部和公务员法律培训班16期,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1604次,开展送法进企业506次。三是落实法治文化目标。建立新城法治文化公园、东岙顶法治文化细胞工程“普法茶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社会法治实践基地等法治文化基地等。在《洞头新闻》报上设立“与法同行”栏目,广播电台上开辟“法治新时空”、“百姓茶坊”栏目等。
(二)着力打造品牌,普法亮点全面彰显。一是打造多层次宣讲品牌。广泛吸纳、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在“普法讲师团”等专业普法队伍的基础上积极组建和动员“海霞妈妈”、“好厝边”、“老师伯”、“渔家卫士”、“红老大”等志愿者队伍,参与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二是打造阵地宣传品牌。联合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设立校外实践基地;在人力劳动市场建立新居民法制教育基地;建立涉军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涉侨法律服务工作站等。三是打造法治媒体品牌。在全市率先开通“洞头普法”公众微信平台,打造法治网站、普法微博、普法微信、普法短信“四位一体”新兴媒体的宣传格局。拍摄洞头首部法治微电影《行骗者》,建立16个楼宇普法电视,开辟40个公共场所普法微视频。
(三)着力服务大局,普法重心全面体现。一是服务依法治县大局。把普法工作与法治建设相结合,深化“五单一网”建设,完成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二是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围绕区委、区政府打造经济转型升级、城乡一体、生态文明的总体目标,推行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要活动“普治全融入”机制。加强对“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水共治”、“六城联创”等创建活动的法治保障,积极服务民间金融风险处置。三是服务民生改善大局。整治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行业领域,开展依法治校、依法治税、依法治企等行业依法治理活动,提升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当前普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问题。部分基层单位和部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同程度存在以下一些消极模糊的认识:一是思想上厌倦松懈。认为普法工作抓了这么多年,法制宣传效果不大。二是工作上敷衍应付。认为普法工作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情,平时大多停留于转发上面的文件,偶尔上街搞一下宣传咨询,散发一些宣传资料,工作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现象比较突出。三是大型普法活动要有足够的经费保障。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各级部门之间普法工作存在一定差异,有执法任务、同群众联系较密切的单位普法力度相对较大,而大部分没有执法任务的单位,还没有提上日程,普法工作开展需要进一步平衡。
(二)体制问题。区司法局作为法制宣传的职能部门,在履行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过程中,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能力有限,客观上削弱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效。同时,我区缺乏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的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各职能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各司其职”,未能形成合力,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的重复浪费,且难以做大做强,形成精品。
(三)形式问题。在普法宣传的主题和内容上,涉及民生、关系老百姓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的宣传不够突出,对不同阶段存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针对性宣传不足,对流动人口、青少年和渔农民等重点人群的因材施教不够具体。要使普法工作普及面更宽,特色更鲜明,还需进一步创新普法方式方法。 三、“七五”普法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普法思想教育机制。一是要教育广大干部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站在“四个全面”的高度去认识普法工作,实现从法律知识的普及到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应用的转变,从感性到理性、从个体到国家层面的转变。二是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传授法律知识与培养法治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三是要将法治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与中华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等有机融合,扩大法治文化的辐射效应,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
(二)构建普法教育资源整合机制。法治宣传教育必须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同各方力量共同努力,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区普法办要充分发挥组织、 协调、指导、督促作用,着力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年度工作汇报制度、督查工作通报等制度。要抓紧制定“七五” 普法规划,分解“七五” 普法任务,研究制订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和考核细则,把普法工作纳入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中。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树立“大普法”观念,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整合资源,发动一切力量开展普法工作,杜绝法制宣传教育盲区和盲点,促进全民素质的整体提高。
(三)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要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推动普法工作创新。一是要以案例宣传促进普法。多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以法释惑,多用生动具体的案例议案讲法,多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多宣传全区涌现出来的各类学法用法典型、经验,使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二是要以媒体宣传促进普法。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大众传媒的重点宣传计划和内容,使新闻媒体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法律知识、获得法律服务的重要渠道。特别是要适应信息化迅速发展的趋势,更加注重运用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三是要以创建活动促进普法。扎实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实践,以“法治洞头”、“平安洞头”建设统揽“七五”普法工作,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四)强化经费保障和队伍建设。一是要将普法经费纳入每年财政预算,而且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年增加经费投入,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和工作任务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保证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坚决杜绝表面上将普法经费列入预算,实际上并未真正拨付的现象发生。同时,区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要加大对普法宣传工作的支持力度,开辟公益性的普法专题栏目。二是要加强专职普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普法干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普法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要加强兼职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的作用,挑选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热爱普法工作的法律从业者,充实各级普法讲师团队伍;要鼓励和引导志愿者积极开展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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