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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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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和审计工作审议意见的要求,2017年以来区政府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做为推进完善政府治理、体现审计成效的重要环节来抓,积极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审计整改落实。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共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5.25亿元,违规资金3639万元,核减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941万元,应上缴财政3590万元,促进11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到目前除非税收入结算户资金13890万元借出使用尚未收回,财政专户资金和非税收入根据国库库款情况逐步调入国库尚未全部入库,缓交到期及已闭矿未缴纳的采矿权出让金15202.11万元尚未启动追缴程序等未整改到位外,其余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关于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项目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区财政在编制2017年预算中,更加细化、科学地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针对部分政府投资资金年初预算未细化问题。2017年政府投资计划编制已根据区政府投资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编制。针对部分部门项目资金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列支问题。2017年预算编制中,已将部门项目建设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改变了以往直接在政府投资资金中支出的问题。针对专项指标执行率低问题。2017年首次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对部门的年终绩效考核,区财政每月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率低于序时进度并且排在倒数10位的单位进行扣分,推进部门预算执行进度。针对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问题。已足额将非税收入2672万元及利息收入余额255万元缴入国库。针对非税收入结算户资金借出使用问题。根据2015年7月2日区委区政府为推进大门镇东屿村整村搬迁进度的协调会议,要求在未征地情况下,预付征地补偿资金的精神,暂借大门镇13250万元,用于大门镇东屿村整村搬迁补偿。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要求,暂借洞头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640万元,用于矿产治理备用金缴纳,所用资金为非税结算户预收资金。2017年已加大对非税收入结算户的管理。针对财政专户资金未及时调入国库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等规定,区财政局加大了对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的收回、统筹力度,将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缴入财政专户统筹金。按照省市压缩国库库款的要求,收回的结余资金未调入国库,进行了竞争性存放。区财政局将根据国库库款情况,将财政专户资金逐步调入国库。针对社保资金收回未缴入国库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清算资金3272.38万元已全部调入国库。针对财政专户资金直接拨付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问题。2017年,财政专户资金已逐步纳入国库统一管理、支付,杜绝了财政专户资金直接拨付预算单位实有银行账户。针对部分资金由国库转入财政专户问题。2017年,区财政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管理,加大了整改力度,未发生资金拨入财政专户问题。针对国库资金未集中支付至采购单位问题。2017年区财政局出台了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管理文件,进一步了规范了资金支付管理工作。并应用了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加大对各部门资金使用情况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部门整改。 二、关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无预算安排支出问题。区国土资源局按原渠道归还被挤占的资金49.23万元,上缴财政结余资金63.12万元元。针对部分规费长期未征缴到位问题。缓交到期及已闭矿未缴纳的采矿权出让金24704.6万元除9502.49万元启动追缴程序外,其余15202.11万元尚未启动追缴程序。对启动追缴程序9502.49万元采矿权出让金,已由区财政局牵头与拖欠单位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截至目前收回到期采矿权出让金2000万元。针对项目结余资金有待处理问题。区港航局项目结余152.79万元已纳入财政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待公款竞争性存款到期之日上缴财政。区运管局事业基金结余235.45万元,未纳入财政预算资金内,其中200万元已委托区财政部门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针对预算编制不科学,年度结余资金过大问题。区综合执法局对结余资金956.30万元中的700万元进行了竞争性存放。 三、关于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低问题。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推进城乡危旧房改造工作。针对个别保障对象未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问题。区财政(地税)局退回多缴的契税0.92万元。 四、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决(结)算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工程现场监管不到位、竣工结算管理不到位、工程超概算、超合同价未报批等问题。区政府出台《洞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区工务局增设“工程内审机构”,出台《工程签证与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工程结算初审管理制度》等5个工程内部管理制度。2017年共核减工程造价941万元,区住建局首次对工程监理履职不到位进行追责处理,区纪委对相关项目建设单位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副局长、项目负责人和现场代表等进行了处理。 五、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工程内控制度不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有待加强、工程造价控制意识不强等问题。2017年区重点办出台《关于建立洞头区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成立专家组和协调组,指导和解决PPP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2017年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强PPP项目建设期监管协调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2017年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过程管理的通知》,对PPP项目无价材料、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预算编制及审核管理出台了具体办法,完善了PPP项目建设机制。 六、关于“五水共治”-节水政策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建设项目取水许可未进行水资源论证问题。2016年出台《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规划编制的通知》和2017年6月出台《关于一步规范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原则上所有规划都要有水资源论证。针对2009年大陆引水工程通水后非居民用水水价问题。计划从2018年执行非居民自来水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针对污水处理回收利用低问题。城南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埭口河,做为生态景观河道补给水,中水得到合理利用。针对自备水污水处理费无征收问题。计划2018年开始执行征收自备水污水处理费。 七、关于鹿西乡2015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代管资金未及时拨付问题。已拨付2009年渔业优惠政策奖励0.3万元,对2012年之前的代管资金结余50.36万元,因时间长久未拨付,已拟报告要求区财政予以收回。针对以前年度白条顶库未及时清理问题。目前已逐步清理白条子,对未清理的4.50万元在帐内做其它应收款进行挂账,对于白条子已杜绝入账。针对公墓出售收入管理不规范问题。对已出售未收取的公墓收入1.65万元已收回,目前已将公墓管理移交给山坪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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