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蓝色海湾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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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蓝色海湾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蓝色海湾整治项目,通过实施海洋环境综合治理、沙滩整治修复和生态廊道建设等三大工程,治理成效明显。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要深入分析蓝色海湾整治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认真制定项目推进计划表,倒排完工时间,各部门要加强合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同时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要加大对“PPP”项目前期设计、资金管理力度。在狠抓重点的同时要有效把握建设的每一个细节,把钱用在“刀刃”上,切实将蓝色海湾项目落到实处。 二、注重建管兼并,强化长效管理。要巩固保护整治项目成果,健全完善日常管护机制,加大对项目后期的监督、管理和维护。要认真做好沙滩修复后的养护工作,加强对东岙湾和半屏岛的生活污水的排放管理,减少沙滩的污染源。要加大大潮水、台风过后的岸边、海边垃圾及漂流物的清理力度,保证滩面的清洁。 三、打造特色品牌,发展蓝色经济。蓝色海湾整治要与建设洞头海上花园相结合,同时要抓好沙滩修复的科学论证,充分考虑水流、风浪等客观的某些不利因素,综合施策把沙滩修复工程建成经久耐用,深受广大老百姓赞赏的好工程。重点要在提升品质,深挖海洋文化底蕴,渔村产业融合发展上下功夫,打造富有洞头特色的海湾风景,加快渔农民转产转业,提高百姓收入,最大限度的增进群众幸福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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