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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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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5月27日上午在区人大五楼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国胜和副主任林海珊、叶明理、蔡国华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为24人。区政府朱学进副区长、区法院李德通院长、区检察院胡刚检察长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监委领导,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有关负责人,区府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以及5名市、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国华主持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区长朱学进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提出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就区政府落实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文体工作、“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2017年财政决算与同级审计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七五”普法中期评估、大门产业集聚分区建设、海洋休渔禁渔通告执行、贯彻实施旅游法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提请的人事任职议案、区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和区检察院提请的人事免职议案,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叶万福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林忠诚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蔡志海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董文锐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吕虹虹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免去林忠诚的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蔡志海的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董文锐的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吕虹虹的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陈斌斌的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郭灵燕的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职务,陈阳熹的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王光珊的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林士臻的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蔡宏伟的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叶友剑的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会议审议了公安龙湾分局关于提请许可对区人大代表朱建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函,表决通过了《温州市洞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区十四届人大代表朱建德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两次全体会议 出席人员: 叶国胜 林海珊 叶明理 蔡国华 甘海选 叶丽月 刘君可 吴兹敏 何掌霞 张于斌 张亦杰 张瑞静 陈青委 陈建海 林立东 季晓翰 金威华 周必东 郑铲非 南建军 洪文才 黄朝晖 颜厥炎 戴华娒 缺席人员: 张孚标 王仁建 方君旺 吴建林 陈声荣 柯泽慧 黄根忠 章成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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