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洞头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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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1日温州市洞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洞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洞头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议案》。会议决定: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洞头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调整灵昆街道的管辖范围,增设昆鹏街道。 调整后,灵昆街道管辖双昆、上岩头、海思、沙塘、王相、叶先、周宅、北段、九村等9个行政村,户籍人口 2.3万人,常住人口2.3万人,陆域面积22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设在沙塘村荣昆路2号不变。昆鹏街道管辖范围西至雁鸣路、东至灵昆街道与霓屿街道交界线、北至洞头乐清交界线、南至龙湾洞头交界线,常住人口 4.2万人,陆域面积29.3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设在灵蓉街66号。 该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由区人民政府按有关程序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洞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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