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人大:立足人大职能,助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稳健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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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祖国未来和民族振兴,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大事,也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洞头区人大常委会立足工作职能,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强化监督,助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稳健发展。 一是凝聚各方合力,织密工作网络。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区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交办函发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建议区政府以儿童友好型城市创建为契机,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督促区政府明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全面落实定期会商、检查考评等工作制度;明确街道(乡镇)、村(社)未保工作主体责任,实现全区7个街道(乡镇)儿童督导员和92个村(社)儿童主任全覆盖;设立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整体推进镇街未保站、村(社)示范儿童之家建设,创成省级示范型儿童之家2家,市级示范型儿童之家2家,区级示范型儿童之家14家,由此推动形成了区、镇街、村居全覆盖的未成年保护工作网络。 二是注重监督实效,落实保护责任。区人大常委会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深入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检查,针对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要求各涉及部门继续提高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力量,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目前,全区284名符合条件的儿童享受低保低边政策,为68名孤困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金,做到精准保护,应救尽救,未成年人基本福利政策得到落实。督促司法机关为全区13所中小校配备法治副校长16人,创建青少年宣传教育基地11个,努力提高未成人的法治意识。 三是回应代表关切,强化建议办理。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区人大代表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提出的代表建议,采取有力举措,加大督办力度,督促承办部门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有效的举措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确保涉及未成年保护的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100%。如,今年年初,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建议”列为重点跟踪建议,督促主办单位研究和制定办理方案,确保所涉问题真正解决落实。通过跟踪督办,全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率达125%,标准化辅导室建成率100%,拥有省示范辅导室3所,构建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网络,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
洞头区人大社建工委 邱瑞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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