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人大:构建“五大机制” 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指导 | ||||||||
|
||||||||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洞头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提升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水平作为最关键、最基础的工作内容,积极构建“五大机制”,多措并举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指导,实现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指导的常态化、规范化、精准化,有力提升了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水平。 一是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区人大建立了乡镇(街道)人大主任、主席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探索列席会议发言制度,让不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乡镇(街道)人大主任、主席都能参加常委会会议,了解人大工作程序和方法,提高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水平。 二是对口联系指导机制。健全完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区选民的双联系制度。6名主任会议成员对口联系指导乡镇(街道),专工委既要承接好对口指导联系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还要做到面上工作指导的全覆盖。 三是能力培训机制。把开展代表全员培训作为提升素质的切入点,量身定制培训计划,适时统筹安排乡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一起参加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区镇两级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的业务素质。 四是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信息报送、共享等配套机制,坚持畅通信息渠道,积极搭建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平台,建立了微信工作交流群,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信息和推介先进典型,反映乡镇(街道)人大履职动态与履职成效,加强乡镇人大信息互动交流。 五是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量化计分,纳入全区绩效考核,每年底检查考核评比,树立争先创优导向,促进乡镇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地开展。 洞头区人大代选工委 林星港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