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人大会议 > 常委会会议 > 洞头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 关于洞头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 ||||||||
|
||||||||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安排,7至10月份,区人大各专工委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就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采取专项督查、专题调研、实地视察等多种方式,组织代表一起听汇报、提意见、促进度,合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积极建言献策,向大会提出138件建议。截至9月底,138件代表建议已答复完毕。另外,闭会期间(2024年8月),代表还陆续提出21件建议,区政府已于8月底交办,要求在12月底前答复完毕。 1.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07件(A类),占总数的77.5%,较去年上升0.3%;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24件(B类),占总数的17.4%,较去年下降0.7%;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留待以后研究的7件(C类),占总数的5.1%,较去年上升0.4%。 2.代表建议满意度情况。向领衔代表发放代表建议反馈表138份,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度情况。从测评结果来看,代表对承办结果满意的133件,占总数的96.38%;基本满意的4件,占总数的2.90%;未测评的1件,占总数的0.72%。 二、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在区人大常委会以及广大代表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区政府及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关注民生、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抓手,以务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举措,积极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确保建议办出了实效。 1.严把入口关,确保建议富有质量。一是深化调查研究。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代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一线开展调研视察,听取情况汇报,协助和引导代表提出具有针对性、全局性的建议。以基层单元为主阵地,组织代表深入选区,开展走访接待,广泛收集选民建议,线上线下全方位畅通民意渠道,确保代表建议真实反映人民意愿、代表人民心声。二是细化审核流程。各乡镇(街道)人大牵头组织开展调研,并对代表建议格式、内容预先指导审核,查缺补漏。代表与选任工委在预审的基础上,从建议的规范性、合法性、可行性等多个维度再次审查并指导修改完善。通过上下联动、层层把关、齐抓共管等方式,切实提高建议质量。 2.严把交办关,确保建议合理分配。一是注重科学分类。闭会后,代表与选任工委牵头各工委共同审阅代表建议,逐件分析研究,准确把握代表真实意图,共同提出代表1件重点建议和21件重点跟踪建议。二是注重沟通协调。结合代表建议事项和部门职权特点,区政府办公室初步拟定承办单位后,广泛征求区人大、代表、承办单位、乡镇(街道)多方意见,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共同协商研究确定好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明确各自职责,防止办理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确保精准交办。 3.严把督办关,确保建议高效办理。一是压实责任抓进度。区政府实时掌握办理动态,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根据办理时间节点和面上进展,对办理进度不快、工作被动的单位及时进行点对点督促提醒,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按时完成。承办单位普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科室具体抓的“三级负责制”,细化办理措施,认真履行法定责任。二是构建闭环抓落实。根据《洞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办理评价办法(修订稿)》《洞头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方案》等文件,构建“精准交办、重点领办、全程督办、回头再办”的监督闭环,有效推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 三、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代表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责任担当意识不足。少数承办单位对一些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缺乏担当,办理过程中不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往往以部门职责所限为由答复代表,部门、科室之间还存在一定的推诿扯皮现象。 二是沟通联系不到位。对办理过程中要主动征求、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努力提高面商率等制度要求,落实还不够到位。少数承办单位与代表的沟通仅限于一次集体的面商会,甚至存在个别承办单位整个办理过程无面商,只一次电话联系的现象。 三是真正落实仍有难度。重答复、轻落实,承诺多、兑现少的现象依旧存在,实际办理结果与代表的真实意愿还存在一定差距。个别建议或由于受财政压力,或实操性不强等导致主办单位实施难度较大;还有个别建议办理兜转最后出现“回娘家”现象。 四、几点建议 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既是党委的嘱托,也是人大发挥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实效导向,完善制度设计,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1.办理意识要有“新提升”。办好代表建议,既是坚持和维护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途径,更是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回应民生关切的责任担当和积极主动作为的工作作风,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与业务工作一体谋划、一体研究、一体推进,使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国家机关各方面工作中来,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2.办理程序要有“新变化”。承办单位要完善机制,建立健全建议的交接、办理、跟踪、反馈、总结等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形成有布置、有督促、有反馈、有改进的工作闭环,切实做到办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确保办理工作规范有序。要强化沟通,严格落实面商要求,坚持把沟通协商贯穿于办理全过程,做到办前沟通了解诉求、明确重点,办中沟通理清思路、找准方向,办后沟通说明情况、回复反馈,形成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协同办理的良好氛围。 3.办理实效要有“新突破”。承办单位要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努力在落实上下功夫,着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由“答复过程满意”向“落实结果满意”转变。对 A类件要认真兑现、抓好落实;对B类件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认真制定办理工作计划,分步实施,特别是需跨年度办理的,更要明确时间节点,按时完成阶段性任务,及时告知代表办理进度,直到问题有效解决;对C类件,随着时间的推移或条件的变化,以前不能解决,现在经过努力可以解决或部分解决,也要竭尽全力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向代表通报。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