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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洞头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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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自然资源基本情况 (一)土地资源现状。根据2023年度最新变更调查数据,全区土地总面积273平方公里(含瓯江口、灵昆街道),其中国有土地面积164平方公里。国有土地中,耕地0.2平方公里,园地0.005平方公里,林地3.8平方公里,草地2.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平方公里,交通运输用地11.2平方公里,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5平方公里,其他土地1.8平方公里。此外,全区湿地(滩涂)总面积102平方公里。 (二)矿产资源现状。截至2023年底,全区境内已发现的矿种有饰面花岗岩、建筑石料和海砂等,具有找矿潜力的主要是地热资源,可供开采地30处,分别为饰面用花岗岩6处、建筑用石料22处、海沙1处、地热1处。花岗岩主要分布在大门、青山岛、隔头、北策、牛鼻孔、大爬山、大瞿等岩体,岩性包括钾长花岗岩、花岗岩、花岗斑岩等。花岗岩开采利用以大门钾长花岗岩为主,其次有隔头花岗岩。建筑用石料主要以凝灰岩和花岗岩为主,主要岛屿内均有分布。海砂分布于灵昆岛瓯江北口、南口和大门岛南侧、西侧海域。地热分布于北岙街道。 (三)森林资源现状。根据2023年浙江省林业空间管理平台年度监测数据显示,全区林地总面积61.6平方公里,其中森林面积59.4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21.76%(含灵昆街道)。全区活立木总蓄积11.38万立方米,国家级公益林面积16.1平方公里,省级公益林面积7.47万亩,其它公益林面积22.3平方公里。 (四)水资源现状。2023年,全区面上降水量1035.9毫米,折合水量2.39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1389.3毫米)偏少25.4%,比上年偏少11.3%,属枯水年。全区水资源总量0.8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0.78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0.09亿立方米)。我区水资源利用率8.0%,人均拥有水资源量553立方米。全区总用水量1895万立方米。 (五)海洋资源(海域、海岛、海岸线)现状。截至2023年底,我区管辖的海域总面积2708.7平方千米。共有海岛302个,其中有居民海岛14个,占海岛总数的4.7%,无居民海岛288个,占海岛总数的95.3%。海岛陆域总面积153.84平方千米,陆域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169个,占全区海岛总数的56.33%。洞头区海岛岸线总长418.14千米,其中自然岸线302.83千米,占比72.4%;人工岸线115.28千米,占比27.6%;河口岸线26.5米,占比约6‰。 (六)自然保护地现状。截至2023年底,我区共设立5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分别为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洞头风景名胜区(省级)、温州洞头南北爿山海洋特别保护区(省级)、洞头南塘湾省级湿地公园、洞头海岛省级地质公园。另设有2个省级以下自然保护小区。我区无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总面积373平方公里(含交叉重叠部分),其中:海洋公园及海洋特别保护区面积320平方公里;风景名胜区面积20平方公里;湿地公园面积0.3平方公里;地质公园面积33平方公里。 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与成效 2023年,区政府准确把握“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定位,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粮食安全根基不断夯实。协助推进规划编制,国土空间格局不断优化。加强要素服务保障,助力全区经济稳中向好;持续开展保护修复,协同推进海上花园加快建设。 (一)严守红线,落实最严格耕保制度。围绕2023年度耕地和粮食安全国考首考不被一票否决,根据变更调查成果下发并督促乡镇街道开展洞头区2020年变更调查以来耕地流出图斑核实及整改处置,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全市第二。完善“耕地智保”“田长制”成果,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人防”建设,通过“耕地智保”应用平台精准分析,推送11次预警信息,全部完成闭环处置。 (二)规划聚势,谋划“海上花园”总蓝图。积极协助完成《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及意见反馈,争取上报洞头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30.3平方公里(较部批成果29.1平方公里增加了1.2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流量空间和点状空间2.47平方公里(较市级下达0.5平方公里增加了1.9平方公里),为洞头留足留优城乡发展空间。首次开展并完成《洞头区国际生态旅游岛国土空间设计》国际征集,引入深规院/Hassell Limited团队,推动形成72.8平方公里总体设计、7平方公里重点片区详细设计及8项专项管控成果,把好“共同富裕海上花园”建设关。 (三)要素保障,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向上争取国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35亩,保障浙能LNG接收站项目用地需求。年度总供地量1668亩,完成率166.81%,全市第一。工业用地保障1326亩,完成率189.36%,全市第二。工业用地供应649亩,完成率162.2%,全市第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925亩,完成率264.31%,全市第二。完成大小门临港产业区小门片区A-24-1地块等4宗年度土地公开挂牌出让641亩,出让金收益3.357亿元,完成土地做地储备共12宗741.87亩。 (四)山海相融,统筹一体保护修复。获批实施省级蓝湾整治,开工建设妩人岙砾石滩等5处整治修复工程,总投资超8000万元。做好77省道料场生态治理工程、观音礁废弃矿山生态治理工程和边坡绿化提升工程后续养护,顺利通过央督整改“回头看”检查。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修复面积31.2亩,超额完成原4.8亩的修复任务。作为省厅试点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及省级海岸带规划框架下,开展县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试点编制,为全国提供洞头样板。 (五)和谐共生,海域海岛管理亮点纷呈。开展全国和美海岛创建示范工作,成功入围自然资源部首批“和美海岛”名单,在人民日报、自然资源部官网等多家国家级媒体报道。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海洋环境安全风险感知与应急决策服务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应用示范基地落户洞头,构建区域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完成审批用海项目9宗,用海总面积195.4亩,保障甬莞高速洞头支线、安澜海塘等一批重大交通设施、渔业设施、水利设施用海需求。 (六)守护青山,汇聚绿色发展动力。完成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6165株,清理疫情面积6134亩,全面实施即现即清,全区已基本实现无疫情。完成洞头区互花米草普查核实和实施方案编制,累计除治面积2857亩。组织开展“3.12”义务植树活动,栽种各类苗木0.518万株。编制林地补充库面积700亩,实施2023年彩色健康森林建设项目和森林抚育项目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实施面积0.9万亩,栽种各类苗木7.2万株。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管方面。随着经济发展,自然资源利用价值得到显化,各类违法行为仍屡禁不止,但执法缺少必要强制手段,很难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 (二)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方面。重大产业和基础民生等项目建设需要大量指标,但我区可用于各类“占补平衡”后备补充资源较为紧缺,耕地、林地等补充库指标难以支撑项目快速落地。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监督。围绕保护自然资源工作薄弱环节,进一步严格落实和完善自然资源执法各方面工作制度,坚决守牢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健全执法监管处置机制,织密“人防+技防”防护网,切实构建齐抓共管格局。以网格化监管体系为抓手,采取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执法巡查与自然资源所交叉巡查相结合的巡查方法,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达到“巡查一片、查处一起、震慑一方、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 (二)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开展国土空间重点片区详细设计和国土空间设计导则编制,对新城二期等重点片区,进行方案推演和空间预判,形成指引工具箱。围绕总体、详细、专题管控,构建国土空间设计导则体系,为塑造高品质高质量海上花园国土空间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三)争取要素资源保障。做好土地出让,重点安排新城二期、状元南片、小门片区存量建设用地地块。加快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争取完成240亩年度任务。向上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全力保障甬莞高速洞头支线、风电母港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最后,感谢区人大常委会对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关注和重视,希望区人大常委会一如既往地监督和支持政府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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