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洞头区人大:多维监督 赋能海上花园生态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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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立足法定职责,把生态文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依法打好监督组合拳,以更高质量履职服务,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美向好中彰显担当、贡献力量。 法治保障强引领,筑牢生态监督屏障。生态是洞头发展最鲜明的发展底色。区人大常委会因地制宜、与时俱进,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支持,全力助推市人大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洞头海上花园建设的决定》,该决定是全市首部为洞头"量身定制"的法规性文件,从法治层面为洞头海岛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在此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因势利导,于2024年7月依法作出《关于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议》,并同步制定实施方案,较好较早在全区乡镇街道层面推行,实现人大监督质效新提升。近年来,洞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洞头诸湾先后获评生态环境部“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及全省美丽海湾建设首批试点,沙滩经济入选全省“两山”转化典型案例,洞头人海和谐实践写入《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 专项审议强根基,构建生态闭环管理。从落实环保报告制度到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报告制度,区人大常委会已连续九年专题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以监督的连续性保障报告制度的常态化、长效化与制度化。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山水耕田河海一体保护,探索形成了“常委会审议+限时交办+跟踪督查+整改销号++满意度测评”的闭环模式,有效推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多元管护机制落地见效。在区人大常委会监督推动下,生物多样保护、小微水体管护、矿山生态修复等事项通过清单督办方式得到有效落实。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将“把牢图”和“盯住法”“管牢钱”摆在同一位置一体推进和落实,听取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在规划编制的完善和刚性实施上积极建言、主动作为,强化“三区三线”管控,有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协同共进,以监督实效护航高质量发展, 载体创新抓落实,助推生态环境更优。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强化统筹协调,在拓展民主深度、赋能生态治理增效方面积极探索,有效激发人大工作的内生动力。通过推动人大核心业务下沉,组织专业代表和部门负责人进站听取意见,综合运用好基层单元等载体,较好形成代表监督+人大跟踪+部门反馈”“三位一体”工作合力。近年来,先后组织基层人大协同开展和美乡村、海岛生态旅游、蓝湾整治等生态主题活动十余次,累计代表参与超千人次,实现代表履职与部门效能的良性互动,提升人大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效。此外,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监督触角向云端拓展,迭代深化海上花园·e言洞见"数字化平台功能,代表可通过上线交办微实事建议,应用数据自动接入区委、区政府智慧督查系统,实现问题动态督办。近年来,代表线上提交生态类建议四十余条,推动了道路粉尘噪音防治、滨水绿道建设、海漂物治理等群众关切的身边关键小事落地见效,实现社会治理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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