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洞头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纪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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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上午在区人大机关五楼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素婷和副主任陈后春、甘海选、方均坦出席会议。出席两次全体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为26人。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陶文龙,区法院院长谢斌,区检察院检察长卓秉谕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监委领导,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区有关单位负责人,各街道人大工委、乡镇人大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后春主持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陶文龙、区法院院长谢斌、区检察院检察长卓秉谕分别所作的关于全区2025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关于全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全区海漂垃圾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由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归纳整理,经主任会议通过后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陶文龙所作的关于《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金融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对上述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三、会议审议了北岙、灵昆、东屏、元觉、霓屿、昆鹏等六个街道人大工委关于2025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26年工作计划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北岙、灵昆、东屏、元觉、霓屿、昆鹏等六个街道人大工委2025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26年工作计划报告的决议。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金威华所作的关于温州市洞头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初审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处理洞头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决定。 五、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温州市洞头区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温州市洞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决定》。 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院长谢斌提请的关于任命人民陪审员的议案,经无记名投票表决,任命王海燕等69人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陪审员。 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素婷在会议结束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洞头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干实效赋能区域高质量发展。要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提升人大监督工作质效。紧扣区委中心工作,找准人大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聚焦生态文明建设、营商环境优化、金融风险防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一府两院”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抓实代表建议办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办理实效,严格时限要求,持续提升建议办理质量,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要夯实基层基础,推动人大工作整体效能提升。扎实做好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聚焦民生关切,强化监督实效,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不断开创街道人大工作新局面。
两次全体会议 出席人员: 刘素婷 陈后春 甘海选 方均坦 石耀辉 吕海棠 朱显妙 朱顺义 许宪国 纪玉华 李孚权 杨小军 张立志 张丽凡 张忠强 陈永胜 陈青翩 陈春飞 陈声为 林 敏 季晓瀚 金威华 柯位宪 郭坤碟 唐奎蛟 童海光 缺席人员: 朱扬华 许宸毓 杨森权 林银凤 赵春建 黄朝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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